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同安区是厦门市最大的行政区,别称“银城”,于西晋太康三年(公元282年)置县,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复置,1997年5月撤县设区。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位居厦(门)漳(州)泉(州)“金三角”中心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有山地、丘陵、平原和海岛,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常年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晴雨多变,秋凉气爽宜人。主要的物产资源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尤以石斑鱼、对虾、紫菜、海带、龙眼、荔枝闻名海内外;矿产资源有高岭土、温泉、矿泉水、花岗岩等;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有千年古刹梵天寺、梅山寺、北辰山十二龙潭瀑布、孔庙建筑群、同安影视城等风景名胜,还有汀溪窑址、婆罗门佛塔、苏颂故居“芦山堂”等三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成为厦门市旅游资源富区。同安历史悠久,人才辈出,科技巨匠苏颂、民间医圣吴夲(Tao)、理学名宦林希元、一代直臣洪朝选、民族英雄陈化成、语言大师卢戆章、旷世奇才辜鸿铭、华侨旗帜陈嘉庚、妇产科专家林巧稚、化学家蔡启瑞、乒乓球世界冠军郭跃华、原交通部部长彭德清等尤为突出,素有“海滨邹鲁之地、声名文物之邦”的美誉。同安还是著名的侨乡和台胞祖籍地。